今天晚上我觉得无聊,就打开了湖心路小学六一班的微信群,看到有一张图上有一本图书叫《闯闯破案记》我立刻来了兴趣,用“百度一下”搜索了这一本书,然后兴致勃勃的,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闯闯破案记》的主要人物有:伟伟、晶晶、闯闯。写了闯闯和晶晶为了帮助他们的朋友以及伙伴伟伟洗清偷钱包的罪名,上演了一段段的好戏,晶晶的信息,警察的帮助,常常的智慧和伟伟的口供,这些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少了这一本书就无法进行了)。
我很喜欢闯闯,在我的心目中他是这样的:爱帮助的人为朋友和伙伴,他不怕危险,努力积极向上,努力进取,不怕苦,不怕累,为了他的朋友,他不惜做任何的代价,这一股不服输的力量与执着油然而生。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是这个样子的,闯闯的坚定让我感受到了,他对朋友,对亲人承认的誓言他一定会说到做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事一定要细心,要抱着希望的态度,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这一本书的原因,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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