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
罗曼·罗兰说:“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并不是写给文人们看的”。
我也感觉它不单纯是一部文学作品。
几次战争,几个事件,几个族种,几个教派,一些主义,一些组织,一些流派……不了解这些创作背景的我对书也只能理解个大概。
茨威格还评价说:“诗歌、音乐、科学的三位一体与法、德、意文化三位一体的交融在罗兰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我觉得罗·曼罗兰也不单纯是个文学创作者。
从小在母亲熏陶下爱上音乐;师范毕业后到罗马法国考古学校读研究生;归国后在大学讲授艺术史并从事文艺创作;定居过瑞士,与俄国女子再婚;反对战争,反对暴力,代表“欧洲的良心” ,大把年纪了参加政治运动。
《约翰·克利斯朵夫》“不以故事为程序而以感情为程序”。
作品重点把握的是人物的探索精神,经时历事后的情感律动与思想态势,直至时移世易后,人物精神到达的崇高境界。
主角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个看不见黑暗,又能在黑暗中看见东西的小强。够真、够作、够无畏,有情、有义、有节操,自带反骨,容易冲动,有时偏执。总体来说是个活生生的人物,不是完美的英雄,也足够让人叹服。
我觉得本书是罗·曼罗兰利用贝多芬的壳装下了自己的灵魂 ,部分是现成的,部分是想要的,部分是借鉴的……,像多重人格的人的一个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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