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去做了一名水手,结果,有一次航海的时候,船沉了,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当他醒来时,他被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他砍树、造房、种田... ...他从荒岛上来的第一天起,他就每天刻一条线,表示来到荒岛的天数,有一次他看到了一条遇难的船,聪明的鲁滨逊就把船上能用的生活资源都搬来了这座荒岛,他还捡到了几只枪,他也拿了回来。
他还救了一个野人,他给这个野人起名叫“星期五”,他首先先让“星期五”改掉了吃生肉的这个毛病,然后又教他说一些话,过了不久,他就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基本话语并回答了,她还给星期五做了一身衣服。不久,一艘英国船来到这里,船上发生了叛乱,船长被水手们绑架了,鲁滨逊救出了船长,船长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回到英国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从一个青年人变成了一个中年人,经过了这次困难,他没有放弃,还准备继续冒险。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只有坚持才能得到胜利,只有劳动才能得到收获,我们要学习鲁滨逊这种品质!返回读后感300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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