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在初中开学时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又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可以感受到那份字里行间散发出的天真烂漫、童真无邪,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突然间,我好像看见了幼年的鲁迅跑进百草园,与他的昆虫们为伴,又采摘野果,好像又看见了寿镜吾老先生在专一的读书,孩子们却在各干各的事,而鲁迅同学正在画画。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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