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班潘宇桢
今天,我读了第一课,也就是窃读记这篇文章。
本文的作者叫林海英,林海英小时候家里很拮据,再加上家庭背景不行,父母也不是什么大官。而且,那时候的社会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林海英却酷爱读书。家里没有书,于是,便想办法“窃读书”。
她一边读书,一边观察老板
,看老板是不是发现了自己?有时候,自己还是很知趣的看一会儿就自己离开,可有时候,看的入迷了,有被老板或者老板娘挥着扫把把她赶出去的尴尬场面。可以说,她为了读书绞尽脑汁的想了许多的办法。例如: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下雨天读书;躲起来读书;有时候,为了读完一本书,要跑好几家书店……
然而,现在的我们,如果要读书的话,就去新华书店,或者图书馆看书。坐的舒舒服服的看,也没人来阻拦你,我们看书常常是走马观花的,囫囵吞枣的看,而林海英却能把书的位置都能背下来,由此可见想她对书的痴迷程度,也许,这种痴迷度让她觉得书比饭还香吧!
高尔基不是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吗?那我们就好好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时光,多读书,读好书。而不要“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让我们一起来共读,共写,共成长,一生与书为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