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这本书。
在新华书店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拿回家后打开被其中的一段人物描写深深打动,那文字真好,仿佛书中的人物就站在你的面前,栩栩如生。
原文是:老人七十八岁,看起来不像,顶多七十岁。气色很好。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浅茶晶的养目镜——这幅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眼睛很大,一点没有汪混浊,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眼神如一个孩子。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花白了。他的人中很长,唇髭不短,但是遮不住他的微厚而柔软的下唇。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信然,他的头发也花白了,向后梳得很整齐。他常年穿一套宽大的蓝制服,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圆口布鞋,草绿色浅袜。
作者因为每天坐公交车,这位老者家就在他等车的地方,所以作者就从开始观察他到深入了解他。也就引出这本书的第一章节,叫《闹市闲民》。本章节描写出在北京这座闹市中有这么一位生活非常优闲的老人,他有老伴和儿孙但不去和他们居住,说“乱”。他生活非常简单,一日三餐面条馒头。但他做的面条可是非常精致,用一根削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赶”进锅里。他拔的鱼儿不断,一碗一根。而且粗细如一。
这段文字也让我印入脑海,作者用仔细的观察,把一个在闹市生活的老北京简乏味的一日三餐写的如此生动。大家就是大家,厉害。返回读后感300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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