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刘十三是一个偏远小山村的孩子,他的姥姥刘莺莺是镇上一家小卖部的店主,不过刘十三从不叫姥姥,而是随口叫叫刘莺莺。
刘十三想要走出这个小镇,到更大的城市去,不过姥姥的看法却不同:“孩子就应该留在家。”不过经过十三的种种经历,这个老太太终于看开了。
十三出小镇后,因为自己的勤奋,谋到了一家小企业上班。
因为工作认真,十三的职位上升很快。但是有一次公司演出中,十三因为站不起来,而登到领导,为此得罪领导,工作不顺,最后又重新回到了小镇。 回到小镇后,十三与小卖部相依为命,与姥姥一起生活。
十三成为小卖部的新老板,成了云边镇的居民,每每年底,十三总和刘莺莺分红,日子过得很快乐,也很滋润。
读到这里,我深深的被十三想要走出乡镇的精神震惊了,也为领导小人之腹而感到耻辱,十三的勤奋以及他的认真都让人赞叹不已,也为他最终的失败而感到惋惜。
云边的小镇里有一个小卖部,小卖部中有一个勤奋的刘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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