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一个月的午饭时间,读完这本畅销书。
作为畅销书作品来讲,一个月的时间实在是有点长,没有一点动力吸引我把它带回家一口气看完。
这本书新颖的地方在于,每一章节的题目是用不同的人的名字命题,好像日记体一样,记录角色的经历,推动整个故事情节。
不好的地方是情节拖沓,主角之一斯科特和瑞秋的互动反反复复,啰啰嗦嗦,斯科特的结局也没有交代得很合理,另外到最后引到汤姆是真凶的转折比较突兀。总而言之作者笔法不熟练,情节不吸引人。返回读后感100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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