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雷教授的主要例子是《麦克白》。他承认此剧冲突不在于两种伦理力量之间,因为此剧主要旨趣是写人物性格,剧中的冲突是在麦克白和他的反对者们之间。但他接着又指出,在冲突中麦克白这一方也有某些“善”或“精神价值”,他举出的例子包括麦克白生动的想象力、极大的勇气、坚强的意志和战争中的英勇机智。他问道:“这些品质本身难道不是善,而且是极为光荣的善吗?它们难道不是会使你尽管深感恐怖,却禁不住要赞美麦克白,同情他的痛苦,怜悯他,在他身上看出你认为具有精神价值的力量在白白耗费吗?”
我们当然可以毫不犹豫地作出肯定回答。但真正的问题并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在《麦克白》这部悲剧里,这种“善”或“精神价值”是不是真正构成冲突的力量之一,如果说冲突是以麦克白的勇敢机智和想象力为一方,而以邓肯王的拥护者们的忠诚和爱国心为另一方,那就只是对这个剧的严重误解。正像大多数人都同意的那样,激励麦克白的力量乃是他篡位夺权的野心。麦克白的勇敢机智和想象力可能对他野心的成败起作用,但它们本身并不是冲突的主要力量。
无论怎么说,“善”或“精神价值”这样的字眼绝不能用在他那叛逆的意图上。布拉德雷教授在《论莎士比亚悲剧》中有些自相矛盾。他明明白白地说:“麦克白叛逆的野心与麦克德夫和马尔康的忠诚和爱国心相冲突:这是外在的冲突。但这些力量或原则同样在麦克白本人的灵魂当中冲突:这是内在的冲突。”在同一本书的另一个地方他又说:“在莎士比亚悲剧中,导致苦难和死亡的灾变主要的来源绝不是善。”这种来源“在各个情形里总是恶。”我们如果把这些话两相对照,其前后矛盾就显而易见了。在他的《牛津诗歌演讲集》里,他否认麦克白的冲突在于两种伦理力量之间;而在《论莎士比亚悲剧》里,他又肯定其冲突是在两种伦理力量之间。在《牛津诗歌演讲集》里,他说悲剧冲突“本质上是善与善的冲突”;而在《论莎士比亚悲剧》里,他又强调悲剧冲突的“主要的来源”“在各个情形里总是恶”。虽然布拉德雷教授常常十分善辩,使人入迷而不大注意到他的矛盾,但他似乎始终没有把握,犹豫不决,前言不搭后语。
事实上,在布拉德雷教授身上,往往存在着一种在精巧的诗的敏感和黑格尔哲学的桎梏之间的“悲剧性冲突”。在他论及命运时,这种冲突尤其剧烈。关于悲剧冲突的主要根源,有两种互相对立的理论。一般看法认为,决定悲剧情节的根本力量是无法理解也无可抗拒的,而正是这种无法理解又无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悲剧中命运的印象。黑格尔理论否定了这一看法,而且恰恰相反地肯定认为,悲剧冲突产生在两种同样合理而又片面的伦理力量的冲突,而且终结于“永恒正义”的胜利。正义的观念无论从一般意义还是从黑格尔哲学的意义上理解起来,都是和命运的观念正相反对的;因为正义观念把悲剧结局的责任归结到人身上,而命运观念则认为不应由人来承担责任,正义观念坚持认为悲剧灾难是可以解释的,而命运观念则承认神秘和不可解的东西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