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终于看完法国三大作家的代表性巨作。说它们是巨作,因为篇幅都在百万字以上。看外国小说巨作,对于中国人有点困难,一个是翻译上有点讲究,有的名著有几个译本,译笔要做到流畅典雅和忠实原著,译者水平不一。二者外国人名地名,对于中国读者一时建立不起条件反射般联想,何况一般中国人没有在伦敦、巴黎、罗马、柏林、莫斯科和外国乡村具体生活体练,方位感时有错愕。三者外国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知识差距大。。。小说引用的历史文化背景典故,即使译者、出版者为了方便读者,增加原著简介和注释,我都感觉一时无法记忆,大多只能囫囵吞枣而过。
能够成为小说名著巨作和作家平生代表作,自然都有其根据理由。十九世纪是西欧强盛时代,涌现出小说名著巨作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总体感觉西方文明的科学方面以英国和德国科学家群为顶峰,文学方面以法国和俄国作家群为顶峰,相对而言文学方面英国要弱一些,德国和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有一二人而已。对于俄国,托尔斯泰是俄国作家群中的珠穆朗玛峰,我个人觉得他也许是世界级冠军。在法国作家群中,我看候选者有三位大仲马、雨果和罗曼罗兰。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电影电视已经有了几个版本,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大仲马也许是众人心目中的第一。看完《基督山伯爵》小说原著,我也感觉大仲马确有这个实力。他开篇就先声夺人,大副邓蒂斯远航归来,船主莫雷尔已经许可他接任船长,与梅塞黛丝谈婚论嫁,心情正在高峰,想不到造化弄人,被职敌邓格拉斯、情敌福尔南和政敌维尔福联手做局,未经审判就押入伊夫堡地牢,陷入谷底。一个一般才气的作家,写到这里也许就结束了。大仲马笔底波澜,邓蒂斯又遇到法里亚神甫打洞,传授知识,交待基督山岛藏有巨额财宝,不知不觉十四年牢狱过去。大仲马神来之笔,邓蒂斯利用神甫死亡契机,冒充神甫死尸,被抬出海葬,终于死里逃生,找到了基督山岛宝藏。换成有点天份的作家,小说写到这里40万字左右规模,也就搁笔了。大仲马荡开一笔,写基督山伯爵的罗马狂欢节,招待法国年轻公爵阿尔贝等,情节人物交待转换没有铺垫,我一时都感觉这里是大仲马的败笔。看到小说结束,才知道空缺这七八年,大仲马实际是调查仇人的老底去了,海黛是福尔南出卖恩主总督得财的恩主之女,阿尔贝公爵则是福尔南和梅塞黛丝的儿子。维尔福与道格拉斯妻子的私生子贝内代托,被邓蒂斯包装成诱饵,最后在法庭上让维尔福身败名裂。大仲马埋伏做得很足,复仇写得痛快淋漓,仇敌结局没有重复。我唯一觉得他写基督山伯爵暗中教会维尔福后妻下毒,有教唆犯嫌疑。毒杀四人,死宅阴暗,维尔福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被逼疯,写得过于惊心残酷;写梅塞黛丝求情,饶其儿子阿尔贝一命,最后阿尔贝突然放弃决斗,写得似乎又少了,情感纠葛没有深入,写的梅塞黛丝像个衣服架子,不如维尔福夫人和邓格拉斯夫人写得深刻。他写福尔南妻离子散,最后开枪自杀,铺垫有点不足。他写邓格拉斯,写其银行逐步破产,被绑乞食,遭匪徒洗刷,最后邓蒂斯宽恕不死,只是成为一介贫民,实际上这个职场上的敌人才是当年邓蒂斯遭罪的根源,复仇报应结局反倒最好,我倒希望他写酗酒贪财的卡德鲁斯最后结局没有被杀,毕竟他于邓蒂斯没有什么原罪。
大仲马洋洋洒洒,写满120多万字,情节连环紧凑,描写不枝不蔓,故事有传奇性,有故事性,有场面性,读来感觉不粘,有显笔,有隐笔,有直笔,有曲笔。大仲马早写阴谋陷害,让人看得伤感;写埋婴下毒,让人看得惊心;写报恩复仇,让人看得过瘾。《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天生就是改编电影电视的好素材,大仲马确是大手笔。可是看后又一细品回味,我感觉大仲马思想趣味境界不如雨果,《基督山伯爵》小说主题歌颂金权复仇,有点拜金主义味道。描写上层社会交际生活,大仲马私心有点羡慕。推敲小说故事人物情节,感觉有点编造嫌疑。当然大仲马编得高超,编得技巧,擅长语言对话描写,对比其子小仲马写的《茶花女》,父亲的作家天份是要高出不少。返回读后感1000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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