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活着》这本书是在我高考之后买的。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当时假期网上的娱乐事件——艺人仝卓学历造假事件。他的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同时在两个月后他本人又出现在公众视野面前,并声称:自己在两个月的沉淀中,通过读《活着》,对人生有所顿悟。于是我也就本着好奇的心理买来闲读,暑假读过一半就放下了,在寒假再次拿起这本书时,反而有所感悟......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老人一生的故事。我认为这是一个老人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同样也是写尽那个时代的无声之言。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最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病重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福贵回到家乡后,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养大了儿女,但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哑巴。真正的悲剧从此时才开始渐次上演。
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他们的儿子苦根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离开了人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福贵的一生令人在慨叹命运多舛的同时又有着共鸣,其中福贵的儿子,女儿,女婿都在死前送进同一家医院,虽然很富有戏剧性,但却真实道出他的悲痛。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虽然命运这位朋友总是在不断折磨着他,但福贵却为此改变了自己,这可谓是纯粹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书中所塑造的福贵,经历着人生的大起大落:家破,子散,女亡,亲人的相继离去,不知在他心中留下的是不舍,悲痛还是抗争.......
我也曾困惑,为何《活着》在那样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就我个人理解而言,生活是带有仪式感、使命感般活着。而幸存更多的是大众化的思维认知。余华先生的这部作品虽然并无太多华丽的笔墨,甚至对福贵这个角色的塑造悲惨到不符合我们当下的认知时,这可能就是这个小说的成功之处。美国时代周刊曾写道: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比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就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小说的结尾,叙述者看着老人和老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福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又无惧地老去。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同时是人生最大的幸运,或许就如余华在本书的自序中写道:优秀的作家几乎会处于和现实的紧张关系中,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的状态之下,他们的作品才会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