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读完了朝花夕拾,逼自己一定写点什么。犀利的鲁迅也有温情的一面,很是喜欢。估计之后今天要继续看我的林肯,然后再继续鲁迅,顺便把读后感再扩充一下。这篇主要写的是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确切尔说。
“带露折花,色相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它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鲁迅先生在小引里面如是解释书名从《旧事重提》到《朝花夕拾》的原因。童年的人和事在记忆里沉睡了半生后重新来看,像是早晨的花朵经过一天,或阳光雨露的滋养或或大风雷电的摧残,傍晚时分,原来的含苞可能已经变成了绽放,原来的绚烂可能已经成了凋零。采花人即使仍对清晨花开盛景记忆犹新,真要下手去采,被摘的一定是当下最美的那些。如果真存在清晨所采的一把鲜花,那定会和傍晚的那束很是不同。
这本书里讲的是鲁迅回忆从孩童一直到去日本留学这段时间里,占据了他记忆里的人,事和物。批判是鲁迅大多数作品的基调,这本书当然不例外,但是在这些故事里我看到了鲁迅温情的一面。鲁迅童年过的并不算幸福,家道中落,父亲卧病在床,但是读完整本书感受不到在我们想象中生活在如此情形下一个少年可能会有的无助和凄凉。这也许是朝花夕拾的缘故吧。原来的苦难幻化为回忆时的戏谑和诙谐。鲁迅不是书的主角,他虽然是叙事者,但是他只是一个引子,通过他的回忆,展现的是一路成长中对他影响很多的人,事,物。抛开批判的层面,有一些地方引起了我的共鸣。
最喜欢的是阿长与《山海经》。每次读完小说就会勾起自己的回忆。故事一开始”我”是不喜欢长妈妈的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睡觉的时候还总是把“我”挤到角落里。过年的时候还一堆规矩,大年初一一睁眼就得对她说“恭喜”。这些不满并非只有幼时的鲁迅对养他长大的长妈妈不满,小的时候自己同样特别不喜欢姥姥总是唠叨自己。想跟小伙伴出去爬树,被得住训一顿说不珍惜买的裤子;过年的时候,不许说“xx没了,xx用完了”,这是晦气话。但在这些看似抱怨的文字里,我看到的是一个充满爱意,朴实,单纯,尽心照顾鲁迅的农村妇女,虽是家里的佣人,保有了旧习甚者有时有些粗俗,但对于鲁迅,她是当做儿子来教育,照顾。
对长妈妈“我”也不是一直讨厌,有两件事让“我”对她产生了空前的敬意。她给“我”讲太平天国的故事,里面人们被掳去,做小长毛,甚至被炸的事让“我”很意外和惊异,没想到她还有如此神力,知道这么多。此后,她占领全床,变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这段写得实在生动诙谐,看完我真的忍俊不禁。虽然长妈妈的故事有点离奇和吓人,但对于满脑子都是古文经典的幼时鲁迅,像是来自新世界的敲门砖。而我小时候最幸福的时刻,便是躺在铺着凉席的炕上,躺在姥姥身边,她一面扇着芭蕉扇,帮我驱赶着蚊虫,一面讲故事。好多的故事,每天不重样,什么卖香香屁的哥俩的故事,猪八戒娶媳妇啦。每次听她讲故事,就会在心里把她打我的旧账购销一小笔。偶尔故事讲着讲着,我忍不住把腿翘在她肚子上,好舒服。正在我庆幸她没发现的时候,一阵剧烈的疼痛从大腿袭来。哎,又被发现,我乖乖的把腿伸回来。所以直到现在我睡觉都特别老实,不敢张成大字。
后来“我”得知长妈妈把“我”的隐鼠踩死还诬陷是猫吃了的时候,“我”生气的当面叫她阿长。隐鼠死掉已然让幼时鲁迅伤透了心,没想到凶手还是阿长。生气在所难免。由于姥姥不喜欢养这些张嘴物,所以我从来没有养过宠物。但我能理解自己心爱之物失去时的悲痛心情。Trevor Noah在他的传记Born a crime,里提到过小时候养猫狗的经历。当他的狗被隔壁小孩骗走后,他心碎欲绝。看来小时候养宠物时把双刃剑,宠物带来的快乐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小小年纪可能会面对宠物的老死或其他意外也是件残酷的事情。
但阿长依旧还是那个爱“我”的阿长。“我”心心念念的山海经一直弄不到手,阿长听后竟然给我用布包着带回家了。我见后如晴天霹雳,别人不肯做的,不能做的,她一个书名都没说对的农妇居然做到了。隐鼠的怨恨荡然无存。读完满心感动。虽都是些小事,但经过鲁迅的描述,长妈妈的形象立马浮现在了眼前。同时自己幼时的回忆也被勾起,不断的回想起小时候和姥姥的那些有趣的事情。返回读后感1000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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